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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5 17:39:07 股吧网页版
东华测试: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6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刘士钢先生、王江波先生、熊卫华先生、陈立先生4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推选沈宇峰先生、饶柱石先生、杨翰先生3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董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26 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士钢先生

刘士钢,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0年出生,EMBA,高级经济师。1982年1月至1989年4月曾任职于扬州无线电二厂工程师,1989年5月至1993年2月曾任江苏靖江工程技术研究所副所长,1993年3月创立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工程机械学会测试技术分会副理事长。

截至公告之日,刘士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8.99%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士钢先生与公司股东罗沔女士系夫妻关系,罗沔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03%的股份;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王江波先生系翁婿关系,王江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2018年11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王江波先生

王江波,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博士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11年7月至2015年3月在国家电网公司任工程师,2015年4月入职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7月开始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公告之日,王江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江波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士钢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罗沔女士之婿,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3、熊卫华先生

熊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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