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7-20 21:53:02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浙江
转发
转发
发表于 2022-07-20 15:50:51

公告日期:2022-07-20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转让公告

股票简称:拉夏 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时的股票简称为退市拉夏,证券代码为 603157)

股票代码:400116

开始转让日:2022 年 07 月 22 日

转让首日报价区间:人民币 0.57 元/股至 0.61 元/股

转让方式:每星期一、三、五集合竞价转让一次。

公司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转让的仅限于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份。公司退市时的流通股份总额
33,288.1842 万股,截至 2022 年 7 月 18 日已办理确权手续的为
33,206.8635 万股,股份确权率为 99.76%。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夏贝尔”)
已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起终止上市,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城国瑞”)2022 年 05 月 27 日与拉夏贝尔签订的《委托
股票转让协议书》。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长城国瑞将于 2022年 7 月 22 日起为拉夏贝尔在退市板块提供股票转让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在转让拉夏贝尔股票前,须到长城国瑞或其他可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经纪业务的主办券商所属营业部办理股份确权和托管手续,
并开立资金账户,有关事项请详见刊载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披露的《关于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确权公告》。

二、在 2022 年 7 月 20 日(含 7 月 20 日)之前办理了确权
的股票,自 2022 年 7 月 22 日(开始转让日)开始可在退市板块
转让;2022 年 7 月 21 日(含 7 月 21 日)之后办理确权的股票,
通常在办理确权手续两个转让日后才能转让。

三、投资者欲了解拉夏贝尔的有关资料,请查阅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披露的相关信息。

四、股票转让

1.股票开始转让日和转让方式

拉夏贝尔股票开始转让日为 2022 年 7 月 22 日,股票转让方
式为每星期一、三、五集合竞价转让一次。

2.股票转让委托申报

投资者参与股票转让,应当委托长城国瑞或其他可在全国股转系统从事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办理。

3.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拉夏 3 股票代码:400116

4.股票转让单位

股票转让以“股”为单位,买入申报量须是“手”(1 手等于 100 股)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票,只能一次性申报卖出。
5.股票转让报价单位

每股价格报价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 0.01 元。

股票转让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的 5%。投资者应根据上一转让日的股票转让价格,在涨跌幅限制范围内进行申报委托。

6.股票转让首日报价区间

转让首日报价区间:以拉夏贝尔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基价,设基价 5%的涨跌幅价格限制。拉夏贝尔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0.59 元/股,因此,拉夏贝尔股票转让首日报价区间为 0.57 元/股至 0.61 元/股。投资者应在此区间内进行申报,否则为无效申报。
五、尚未办理股份托管和确权手续的投资者,请尽快到长城国瑞所属营业部以及其他可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经纪业务的主办券商所属营业部办理手续。

六、风险提示

1. 拉夏贝尔股票曾存在被纳入沪港通标的范围的情况,境外投资者的股票存在不能转让的风险。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只能卖出其持有的退市公司股票,不得买入。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持有的拉夏贝尔股票只能卖出,不得买入。

3.根据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08),公司存在被申请破产清算的风险。此前有四位债权人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新市区法院认为其不具有管辖权,裁定不予受理。后浙江中大新佳贸易有限公司提出上诉,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有关本次上诉的任何裁定,本次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