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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6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 于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座 5、7-8层 邮编:210036
5、7-8/F,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Street, Nanjing, China, 210036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 89660966
网址/Web s ite: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6 月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律师应声明的事项...... 5
第二节正文 ...... 7
一、 本次授予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7
二、 本次授予的相关情况...... 8
三、 本次授予事项涉及的信息披露...... 10
四、 结论意见......11
第三节签署页...... 12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鹏翎股份、公司、本公 指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
本次激励计划 指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 指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
限制性股票 指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
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股票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控股
激励对象 指 子/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
本次授予、首次 指 经鹏翎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对
授予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 指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考核管理办法》 指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股东大会 指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所 指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接受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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