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4-072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 2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通”)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南大街 2 号数码大厦 A 座 22 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永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9 人,代表股份 57,513,5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14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9,867,400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8.79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646,162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1.349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235,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1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部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396,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63%;反对 91,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6%;弃权 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17,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01%;反对 91,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5%;弃权 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396,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963%;反对 91,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6%;弃权 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17,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01%;反对 91,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5%;弃权 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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