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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30 16:53:56 股吧网页版
东方通: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1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4-102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4年10月17日(星期四)14时30分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7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7日9:15-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22层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
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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