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股票代码:300381 股票简称:溢多利
债券代码:123018 债券简称:溢利转债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
释第 16 号)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