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05 17:53:09 股吧网页版
中来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5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来股份”)于 2024年 5 月 2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17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方就相关情况进行逐项核实,现就《问询函》回复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组件、电池、光伏应用系统及背板业务,
营业收入 122.59 亿元,同比增长 28.01%,其中电池业务营业收入 4.79 亿元,
同比增长 889.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5.27亿元,同比增长 31.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6 亿元,同比增长207.31%,由负转正,其中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7.46 亿元。你公司光伏营业成本中的直接人工费用同比下滑 14.71%,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内电池业务大幅增长的原因,并结合技术路线、毛利率、同行业可比公司、市场规模、竞争状况、主要客户、在手订单等,说明该业务大幅增加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2)结合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收付款信用政策情况,详细说明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业务开展情况、人员安排等,量化分析直接人工费用下滑的合理性,并说明相应变动趋势是否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匹配,是否存在少计成本费
用的情形。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内电池业务大幅增长的原因,并结合相关因素,说明该业务大幅增加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一)报告期内电池业务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电池技术符合行业发展方向

公司深耕光伏产业多年,在 TOPCon 电池技术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积淀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随着 p 型电池转换效率接近理论极限,n 型高效电池迎来了快速发展。根据《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3-2024 年)》数据统计,2023
年 p 型 PERC 电池片市场占比被压缩至 73.0%,n 型电池片占比达到约 26.5%,其
中 n 型 TOPCon 电池片市场占比约 23.0%。据此,n 型 TOPCon 已成为 n 型电池主
流技术路线之一。目前公司电池产线均采用 n 型 TOPCon 电池技术路线,同时亦在积极推进前沿技术的研发创新工作,符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2.公司新建电池项目报告期内释放产能,外售电池业务量增加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中来光能”)
投资“年产 16GW 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分期建设 n 型 TOPCon 电池产
线,一期 8GW 于 2023 年内投产,因此,相较于 2022 年,报告期内电池产能增
加。随着电池新建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在满足组件端对于内部电池片需求的同时,开展了电池外售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外售电池约 800MW,
较 2022 年外售电池约 54MW 明显增加。2023 年,公司电池业务毛利率为 10.61%。
3.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选取了钧达股份、隆基绿能、通威股份、东方日升进行对比。如下表所示,以销售 TOPCon 电池为主的钧达股份报告期内电池片营业收入实现大幅度增长,另隆基绿能、通威股份、东方日升其公开披露数据为电池及组件业务,从营收变动情况来看,总体均有一定幅度增长。因此,公司电池片营收增长趋势与可

比公司相同,同时由于报告期内公司 TOPCon 电池外售量较 2022 年增加且 2022
年基数较小,导致 2023 年公司电池业务营收较 2022 年增幅比例较大。

公司 产品 2023 年收入(万元) 2022 年收入(万元) 营收同比增减

钧达股份 光伏电池片 1,863,087 1,110,162 67.82%

隆基绿能 太阳能组件及 9,919,950 8,484,899 16.91%

电池

太阳能电池、

通威股份 组件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