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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5 18:23:09 股吧网页版
天孚通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63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在苏

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计 609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64,193,3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959%。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名,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10,844,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6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0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3,348,99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数总数的 9.6313%。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60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3,479,0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总股份的 9.654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9,390,311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1820%;反对 4,599,87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11%;弃权 203,16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9%。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675,983 股,占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1.0188%;反对4,599,87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6013%;弃权 203,16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37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赵小雷律师、蒋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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