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6:30 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 8 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
电产业园)研发中心 15 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通
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思远(Wu
Siyuan)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吴思远(Wu Siyuan)
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原总经理徐德勇先生递交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3 年度内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林挺宇(Lin Tingyu)先生、彭俊彪先生和余盛丽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林挺宇(Lin Tingyu)先生、彭俊彪先生和余盛丽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等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一致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3 名委员均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历来践行“与员工共享成果,为股东创造价值”的理念,积极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综合考虑外部经济环境、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拟2023年通过现金分红方式,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维护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经营成果情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融资能力的基础上,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2,625,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328,22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专门审议,3 名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3 名委员均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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