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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7 18:15:37 股吧网页版
科隆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权激励预留授予日:2024 年 5 月 17 日;

2、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预留授予数量:16.30 万股;
4、预留授予价格:2.80 元/股。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5 月 17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6.3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80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高倚云女士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平台公示了《辽宁科隆精细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及职位予以公示,在 2023 年 4 月 27 日至 2023 年 5 月 8 日公示期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因3 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存在买卖股票行为,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于审慎原则,公司取消了此 3 名激励对象喻靖博、沈恩尧、李晓东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

4、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8、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预留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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