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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9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1
转债代码:123190 转债简称:道氏转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2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2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00,000万元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其中为芜湖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佳纳”)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为芜湖佳纳控股子公司;为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格瑞芬”)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其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担保
额 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广东佳纳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和稳健发展,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约定公司为广东佳纳自2024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2日期间向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39,980万元的授信提供本金余额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为此前已发生担保的续期,担保金额由此前的48,100万元变为39,980万元。
(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根据广东佳纳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和稳健发展,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公司为广东佳纳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6日期间向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授信提供本金余额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为此前已发生担保的续期,担保金额较此前未发生变化。
(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根据广东道氏陶瓷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陶瓷”)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和稳健发展,公司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公司为道氏陶瓷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6日期间向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授信提供本金余额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为新增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芜湖佳纳及其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3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341,446.99万元,担保余额较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广东佳纳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中的担保余额有所下降。可用担保额度为188,553.01万元;公司对佛山格瑞芬及其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2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44,2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75,800万元。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5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128,49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1,510万元。
上述对广东佳纳及道氏陶瓷提供的担保均在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上述担保后,公司对芜湖佳纳及其子公司、佛山格瑞芬及其子公司和公司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14,136.99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85,863.01万元。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债务人: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之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叁亿玖仟玖佰捌拾万元整。
2.保证范围
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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