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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技术”、“上市公司”、“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3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 2024 年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道氏技术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道氏技术研究院)”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91.42 万元(含净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下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8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道氏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 9 名发行对象发行股份数量
95,238,095 股,发行价格 12.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199,999,997.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187,795,917.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02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额
(万元)
1 年产 20,0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 21,049.65
2 年产 10,0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 12,603.83
3 年产 100 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 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 26,632.29
4 年产 5,000 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 吨阴极铜的项目 23,096.03
5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5,397.78
合计 118,779.58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变更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相关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12 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 2021 年第 8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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