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1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4-093
转债代码:123190 转债简称:道氏转 02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
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 8 月 26 日的总股本剔除
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570,254,374 股为基数(截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
总股本 581,672,742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 11,418,368 股),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8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2,645,787.3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90;债券简称:道氏转 02)
处于转股期内,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之日(2024 年 8 月 27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申请的前一交易日(2024 年 9 月 18 日)期间共计转股 65 股,公司总股本由
581,672,742 股增至 581,672,807 股。
根据利润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总额不变调整分配比例的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
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1,418,368 股后的 570,254,4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99999 元人民币。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02,645,741.99 元÷581,672,807×10≈1.764664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102,645,741.99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与原预案中的金额存在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截取调整所致。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前提下,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1764664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1,418,368 股后的 570,254,4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99999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1999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27 日。
三、 权益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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