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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7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9)。
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四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王淼根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案函》,为提高会议审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王淼根先生提议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淼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843,0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1%,王淼根先生的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分
别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第 9.00 号、10.00 号及 11.00 号提案。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四届十四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周五)下午 14: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1 日(周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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