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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8 16:17:08 股吧网页版
博世科:关于对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9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4-107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就警示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8 月 16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开展了专项整改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项制订了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到位。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安排

为更好地落实安徽证监局所下发的《决定书》的相关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组织各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决定书》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研讨,逐项提出了整改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二、实施的具体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坏账准备计提不谨慎

2023 年三季报,公司未能谨慎评估客户真实回款能力,仅依据客户回函便将相关项目的坏账准备由单项计提调整为按合同条款正常计提,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第四十六条、《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82 号)第三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针对资产减值准备核算工作,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要求业务部门积极跟进项目结算、回款工作,及时将客户履约、资信变化情况传递给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根据合同回款、客户资信及履约能力及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等情况分析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及时进行减值测试,谨慎、及时、合理地计提减值准备;规范及完善减值测试流程,确保通过执行恰当、合理的减值测试程序准确计量各项资产价值,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在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重新对第三季度报告涉及的相关坏账准备计提事项进行梳理和论证,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重新按照单项计提原则计提对应项目的坏账准备,并于 2024 年 4月 26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相关文件。公司将于本报告提交安徽证监局的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更正后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更正事项仅涉及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的变化,不涉及其他会计期间财务数据的调整,公司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编制了包括《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内容,本次更正事项不涉及公司其他定期报告内容的更正,不会对公司其他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就本次坏账准备计提不谨慎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公司财务总监主持,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形再次发生。同时,不定期组织公司及子公司主要财务人员持续学习专业知识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进一步明确涉及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提高财务人员会计核算水平和坏账准备估算能力。同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对于存在不确定性的重要事项提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寻求专业意见支持,确保财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准确性,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会计政策的一致性。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以及公司其他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人员

整改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二)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分类不准确

2023 年三季报,公司仅依据与客户协商同意暂不催款,便将相关项目原先计入应收账款的款项重分类为合同资产,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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