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8 15:41:37 股吧网页版
唐德影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426 证券简称:唐德影视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董事会秘书

基于公司整体工作安排,梁晨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并继续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梁晨成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梁晨成先生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晨成先生及其近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梁晨成先生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经董事长裘永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资格审
核,董事会聘任李翔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翔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
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董事会借此机会欢迎李翔先生担任新职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108 9925

电子邮箱:lixiang@tangde.com.cn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弘慧路 399 号浙江国际影视中心 14 楼

二、聘任副总经理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蒋强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聘任梁晨成先生(简历附后)、李翔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梁晨成先生、李翔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专业知识,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符合公司进一步提升业务发展水平的需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简历:

梁晨成先生,中国国籍,1982 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学本科学历,梁先生分别于 2006 年和 2018 年取得浙江财经学院(现浙江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和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浙江广电集团计划财务部电视频道核算科副科长、浙江广电集团产业发展部经管科副科长、浙江广电安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综合部主任、浙江广电集团产业发展部经管科科长、浙江广电集团产业发展部主任
助理。2018 年 8 月至今任浙江天华广电演艺会展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0 月
至 2024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0 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 年
4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梁晨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翔先生,中国国籍,1981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康泰斯(上海)化学工程有限公司法务专员;中成合创投资有限公司
风控部副总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