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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7 01:08:16 股吧网页版
富临精工: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0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542,725,021.93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351,157,886.3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50,282,125.3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45,576,373.5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满足的条件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公司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实际,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最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43,844,753.20元,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 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 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规 性、合理性。

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回报,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 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 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 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一)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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