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37:清水源关注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91 号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显
示,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保留意见事项主要涉及你公司收购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所引发的刑事诉讼案件。我部对前述事项表示关注,请你公司:
(1)结合有权部门的调查结论,尽快核实相关诉讼事项对你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涉及会计差错更正,请按规定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全面更正。
(2)在完成财务报表更正工作前,每月披露一次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我部将结合相关事项的事实认定情况和你公司的更正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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