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30 18:16:58 股吧网页版
汉邦高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30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2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楼 22 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柠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2,211,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9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9,810,7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7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0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95%。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211,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211,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211,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