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1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根据每个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可归属的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3 年为基数,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至少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1、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75 分位值水
平;
2、增长率 A 满足相关条件
以 2024 年为基数,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至少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1、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75 分位值水
平;
2、增长率 B 满足相关条件
以 2025 年为基数,202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至少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1、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75 分位值水
平;
2、增长率 B 满足相关条件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A)
目标值 触发值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m) (An)
A≥Am X=100%
10% -10% An≤A<Am X =(A-An)/(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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