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2,000.00 万元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3,2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3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393.4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1,606.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对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8988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232,545,653.91 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6,519,969.74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8,000,000.00 元进行现金管理,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16,065,566.04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1,000,057.61 元,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活期存款结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6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和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
分行和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披露。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共设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2024 年 6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月 募集资金用
30 日 途
账户余额
安徽山河药 交通银行股 新型药用辅
用辅料股份 份有限公司 3440713000130 3,959,788.3 料系列生产
有限公司 淮南大通支 00500030 8 基地一期项
行 目
安徽山河药 交通银行股 合肥研发中
用辅料股份 份有限公司 3440713000130 2,560,181.3 心及生产基
有限公司 淮南大通支 00499849 6 地项目、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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