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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2 16:57:04 股吧网页版
山河药辅:关于“山河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2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4-090
债券代码:123199 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河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112 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4 年 9 月 2 日至 2024 年 9 月 6 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 年 9 月 11 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4 年 9 月 12 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4 年 9 月 13 日

6、回售申报期内“山河转债”暂停转股。

7、“山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112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山河转债”。截至目前,“山河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8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山河转债”2024 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山河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山河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
“山河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结合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同意将募投项目“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调整至用于另一募投项目“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同时拟延长“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山河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3、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5%(“山河转债”第二年,即 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的票面利率);

t=82 天(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2024 年 9 月 2 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0.5%×82/365=0.112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山河转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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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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