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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30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5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以远程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义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董事、总裁毛志平先生,董事乐珍荣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明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修改制订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董事、总裁毛志平先生,董事乐珍荣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明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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