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6 19:06:11 股吧网页版
三鑫医疗: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4-077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 999 号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义兴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0 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13 人,所持(代理)股份 166,705,828 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04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02 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5,844,088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30%。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 8,295,650 股,该回购的股份不享有有效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11,300,895 股,下同。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人,所持(代理)股份 161,014,740
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912%。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 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153,0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1 人,所持(代理)股份 5,691,088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31%。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01 人,代表股份 5,691,088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31%。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595,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5%;反对 98,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弃权 12,3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5,733,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041%;反对 98,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49%;弃权 12,3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律师、简文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