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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4 21:49:27 股吧网页版
华铭智能:关于浙江国创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国创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 2023年度的《关于浙江国创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本专项说明仅供本公司 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近铭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近铭”)与浙江国创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热管理”)及其原全体股东王文评、陈辉,于 2022年 1月 24日、2022年 5 月 30 日签订《浙江国创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上海近铭以 400万元受让王文评和陈辉其合计持有的国创热管理 8%的股权(对应实缴注册资本 16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且满足相关交易条件后,上海近铭再以货币资金 4390万元分四次对国创热管理进行增资扩股,国创热管理增加注册资本 1,756万元,上海近铭的增资款中 1,756万元计入国
创热管理实收资本,其余 2,63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网站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将国创热管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上海近铭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1,916.00 51.01%

2 王文评 1,338.60 35.64%

3 陈辉 501.40 13.35%

合计 3,756.00 100%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王文评和陈辉承诺 2023年度国创热管理的主营业务(热管理系统)经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600 万元以上,否则,上海近铭有权要求国创热管理和/或王文评及陈辉按如下约定调整国创热管理的整体企业估值或回购上海近铭股权:
1、若王文评及陈辉完成了 2022年度和 2023年度业绩承诺的,则国创热管理本次交易前的估值仍为 5,000万元。

2、若 2023年度实际净利润为 500万元以上,但低于 600万元,则国创热管理本次交易前的估值调整为:2023 年度实际净利润*(乘以)10 倍/1.2/5000 万元*2022 年度调整后标的公司本次交易前的估值。
3、若 2023年度实际净利润为 400万元以上,但低于 500万元,则国创热管理本次交易前的估值调整为:2023年度实际净利润*(乘以)7倍/1.2/5000万元*2022年度调整后标的公司本次交易前的估值。
4、若 2023年度实际净利润为 300万元以上,但低于 400万元,则国创热管理本次交易前的估值调整为:2023年度实际净利润*(乘以)4倍/1.2/5000万元*2022年度调整后标的公司本次交易前的估值。
5、若 2023 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 300 万元,则上海近铭有权要求国创热管理和/或王文评及陈辉立即回购上海近铭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权。
三、业绩实现情况
国创热管理 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524.38万元,小于业绩承诺数 600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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