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6 18:27:09 股吧网页版
迅游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6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周四)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南路599号D7栋6层,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陈俊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10人,代表股份36,332,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595%。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6,265,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254%。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

(四)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5,305,9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04%。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管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70,2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6%;反对6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4,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4%;反对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70,2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6%;反对6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4,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4%;反对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70,2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6%;反对6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4,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4%;反对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审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70,2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