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30 19:17:11 股吧网页版
信息发展:关于与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0469 证券简称:信息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6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全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属于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对合作愿景和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与项目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2、本合作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预计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后续将视具体合作业务的开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发展”“公司”)与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北斗”)于2024年8月30日签署了《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合作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恪尽职守、平等协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互守机密”的原则,同意在北斗规模化应用
、精准定位服务等领域形成深度合作,促进双方资源的对接,共同致力于推动双方在本合作协议范围内的创新发展。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签订合作协议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合作协议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对方名称: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宝路1号星河WORLDF栋大厦201-2

法定代表人:孙中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Q9C35K

注册资本:86304.057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芯片、算法、模组和终端的技术研发;芯片、算法、模组和终端产品的设计、集成、测试、销售及相关产品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设计、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导航终端、移动通信终端产品及配套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及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的生产;芯片、算法、模组和终端产品的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华大北斗无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华大北斗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
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要合作方向:

(一)资本市场全面合作

上市公司信息发展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积极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支持华大北斗硬科技产业发展,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北斗产业链投资、北斗精准定位芯片定制研发与技术应用推广、北斗发展研究院等。华大北斗作为北斗导航芯片的龙头企业,积极寻求包括但不限于港股IPO、A股借壳、联合上市公司和地方政府发起产业子公司等资本运作。

(二)北斗芯片专项合作

华大北斗为信息发展提供高精尖研发团队进行专项芯片研发服务,信息发展利用多种资本市场工具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北斗芯片及模组在交通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拓宽双方的主营业务赛道,提高双方主营业务的市场规模空间及市场份额。

(三)北斗规模化应用全面合作

华大北斗作为北斗导航芯片的绝对龙头企业,全面支持信息发展以“布终端、搭平台、建生态、强服务”打造交通运输时空全域大数据平台,尤其是北斗导航技术在“车路云”一体化应用方面,全力为信息发展提供最佳性能的北斗导航芯片,全方面支持信息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北斗规模化应用。双方依托“5G+北斗”的技术创新携手推进北斗技术的应用,在智慧城市、智慧交通、大数据应用、无人驾驶、北斗智能终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