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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8 19:51:04 股吧网页版
信息发展: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8


证券代码:300469 证券简称:信息发展 公告编号:2024-085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三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2、本合作协议为各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预计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次协议签署方之一为交信(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交信北斗(嘉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发展”或“公司”)与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新华”)、交信(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信基金”)于2024年11月7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基于强强联合、自愿平等、长期稳定、重点支持、梯次
推进的合作原则,自愿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挥各自在产业、技术、市场、资本等方面的优势,在新能源项目合作开发、新能源产业链制造类企业招商,基金配套投融资等方面深化扩展合作空间,推动双方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属地落实“双碳”目标贡献力量。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仅为各方开展合作的战略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和金额,所涉及的具体项目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协议,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签订合作协议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合作协议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1、基本情况

对方名称: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扬州创新中心B座15层

法定代表人:王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2MA1YDH621N

注册资本:57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6日

经营范围:清洁能源、燃气和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销售代理;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类似交易情况: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3、履约能力分析: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交信(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基本情况

对方名称:交信(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91-393号4层

法定代表人:杨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6812N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关联关系说明:交信(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交信北斗(嘉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2.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信(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签署了《产融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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