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责、权、利相一致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公司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
第二章 考核组织管理机构
第四条 考核机构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部门、财务管理工作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工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3、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部门、财务管理工作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第五条 考核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部门、财务管理工作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2、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绩效考核报告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分别为2024、2025、2026 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每年度一次。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绩效考核指标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4-2026 年的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1-2023 年三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 25%,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2024 年净资产收益率
限售期 不低于 12.8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2024 年度主
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90%。
以 2021-2023 年三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 35%,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2025 年净资产收益率
限售期 不低于 13.3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2025 年度主
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90%。
第三个解除 以 2021-2023 年三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限售期 45%,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2026 年净资产收益率
不低于 13.8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2026 年度主
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90%。
注:1.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当年因实施再融资而发行股票,则融资行为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算范围。
2.考核期内,以上扣非归母净利润计算时需剔除有效期内正在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3.同行业公司按照申银万国“机械设备”标准划分,在年度考核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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