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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5 22:29:08 股吧网页版
厚普股份: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6

证券代码: 300471 证券简称: 厚普股份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Houpu Clean Energy Group Co., Ltd.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四年七月厚普清洁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1
发行人声明
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并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要求编制。
三、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
负责; 因本次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四、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
陈述。
五、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六、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
确认、 批准或核准, 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
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注册。厚普清洁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2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的含义。
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过, 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做出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2、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王季文先生和燕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燕新集团” ) 。 王季文先生、 燕新集团均已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王季文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并担任公司董事长, 燕新集团系王季
文先生控制的企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时,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时, 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3、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6.39 元/股, 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6,791,000 股(含本数) , 占本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6.53%, 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
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 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 除息事项, 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厚普清洁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3
5、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 679.45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
备上市条件。
7、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
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
有规定的, 依其规定。 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 本次发行完成后,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
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监发
[2012]37 号) 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
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 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本预案已在“第六节 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对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及
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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