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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6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方式
送达给全体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
4、会议的主持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廖倩女士主持。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决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人民币 1 元/股。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4 年 7 月 16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6.39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
后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679.4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王季文先生和燕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6,791,000 股(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前因发行人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发行数量应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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