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募投项目二期建设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元科技终止募投项目二期建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9,628,20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5,099,975.60元。截至2021年2月26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9,628,20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5,099,975.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566,037.74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54,533,937.8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26日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100Z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资进度
额 集资金金额
(%)
废旧轮胎循环利用智
1 78,861.46 35,453.39 35,453.39 100.00
慧工厂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合 计 88,861.46 45,453.39 45,453.39 100.00
三、拟终止募投项目二期建设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废旧轮胎循环利用智慧工厂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废旧轮胎 20 万吨,项目分两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材料车间、裂解车间、炭黑深加工车间、
综合楼及公共设施等。总投资金额为 78,861.46 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35,453.39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废
旧轮胎循环利用智慧工厂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一期 10 万吨/年废旧轮胎资源化循环再
利用项目已投入试生产。“废旧轮胎循环利用智慧工厂项目”一期项目已基本满足现阶段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市场需求。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
境的考虑,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本着审慎投资、优化资
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拟终止“废旧轮胎循环利用智慧工厂项目”二期建
设,后续有需要时再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建设。
四、终止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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