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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7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4-084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拟新增提供最高担保额度 55.1 亿元(或等值外币)计算,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累计担保额度为 55.1 亿元(含反担保,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下同),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9.70%。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40.1 亿元担保额度提前终止。
2、本次被担保方之一—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创泰电子”)2024 年 3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为 85.8%。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为创泰电子提供新增 0.6 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为创泰电子提供新增担保额度 0.8 亿元(或等值外币),待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前次股东大会通过担保额度提前终止,对创泰电子担保额
度为 0.8 亿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4%。
3、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前次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概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5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向银行及非银机构等主体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1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授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根据业务需要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减速器”)、创泰电子、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芯”)、深圳市聚隆景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景润”)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40.1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含反担保,对同一主体同一业务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额度,下同),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担保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及担保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5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本次调整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1、本次调整申请授信事项
去年三季度以来,存储市场价格上行,下游客户需求增加,为了更好地满足
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结合市场融资环境,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及非银机构等主体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1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在申请的授信额度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可以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抵押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上述资金使用必须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主营业务所需要的营运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
上述新增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授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办理授信并签署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等相关业务的相关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本次调整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为便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等相关形式的融资业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拟为联合创泰、聚隆减速器、创泰电子、新联芯、聚隆景润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55.1 亿元(或等值
外币)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担保期限内,上
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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