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67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午 09:15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宝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8,281,5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26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7,062,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63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7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代表股份 1,219,4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2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审议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226,34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050%;反对
14,91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28%;弃权 40,2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423%。
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164,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765%;反对 14,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28%;弃权 40,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汪子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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