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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债券代码:123195 债券简称:蓝晓转 02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零二四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国信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节 本期债券情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62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晓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46.06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54,606.45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91.4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4,114.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2023年4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156.08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986.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186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4,606.45 万元,发行数量为 5,460,645
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3 年 4 月 17 日(T 日)
至 2029 年 4 月 16 日。
(五)债券利率
第一年为 0.40%、第二年为 0.60%、第三年为 1.10%、第四年为 1.80%、第
五年为 2.50%、第六年为 3.0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债发行首日,即 2023 年 4 月 17 日(T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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