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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6 18:24:09 股吧网页版
光智科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7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智科技”或“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铝合金材料、红外光学材料及器件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金、银、铂、钯、铝为公司的生产原材料及生产过程产品,为了有效防范经营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银、铂、钯、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生产原材料及生产过程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因此,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主动采取措施,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公司采购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不以盈利为目的。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

套期保值品种仅限于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产品及原材料金、银、铂、钯、铝在国内、外正规交易平台上市的交易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二)交易工具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及其组合等。

(三)交易场所

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

(四)预计交易数量、投入金额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订单或存货的数量以及相关合同的执行情况为测算基准确定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 2,000 万元(含),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五)资金来源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交易期限及业务授权

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鉴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审批日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金、银、铂、钯、铝为公司的生产原材料及生产过程产品,为了有效防范经营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银、铂、钯、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障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公司成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公司将组织具有良好素质的专门人员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工作。
公司具有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价格波动风险

当期货行情大幅度波动时,实际引发的价格变动与公司预测判断的价格波动相背离,造成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损失而产生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很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造成的管理风险。

(三)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技术风险。

(四)政策风险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期货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一定风险。

(五)操作风险

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偏差,从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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