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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0 18:45:08 股吧网页版
华自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0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 9 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实际回购金额72,999,994.26元(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3年9月1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于 2023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2、回购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及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55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38元/股,最低价为6.1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999,994.26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相关价格;本次回购使用的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下限,未超过资金总额上限,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郭旭东、公司董事汪晓兵、原副总经理喻江南、原监事胡浩计划在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经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汪晓兵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郭旭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84,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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