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现就公司拟换届选举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经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晓峰先生、冯智勇先生、张逾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马晓峰先生、冯智勇先生、张逾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经审查,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奎先生、沈虹女士和张鲜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符合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及任职条件。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奎先生、沈虹女士和张鲜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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