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8 15:34:18 股吧网页版
润欣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兆翔先生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农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报告签字会计师王丽红女士,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1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制造业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颖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制造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兆翔先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红女士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颖女士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29.00万元,系按照其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审计工作业务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度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