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对润欣科技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润欣科技及其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
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资金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信息系统和信息传递等内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负责建立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其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为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和监督职能,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并已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能,包括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等。公司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拟定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主持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审议向董事会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监事会提交的提案或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事项。
(2)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成为中国本土最优秀的半导体技术和增值服务提供商”的宗旨,坚守“以人为本、诚信服务、脚踏实地、尽力而为”的服务理念,广纳人才,创造价值,致力于推动中国民族通讯基础材料产业的发展,维护本行业本国的利益。润欣科技的核心优势是专注、专业化,公司有信心在未来继续维持良性的增长,公司将秉承“专注、专业化、差异化”的理念,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提供稳定开放的工作环境,为股东创造效益。多年来,润欣科技一直专注于无线连接芯片和传感技术的应用,无线IOT传感网络、超低功耗无线芯片、智能声学、视觉等的MEMS传感技术是公司未来长期规划的领域。未来公司将进一
步增加产业投资和整合力度,拓展绿色低碳、AI边缘计算与异构集成等新兴技术领域。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聘用、培训、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政策,并专门制定了薪酬管理、绩效考核以及招聘管理等一系列流程制度。公司持续优化绩效考评管理体系,强化培训、绩效、薪酬等配套体系的建设,不断提升员工适配度。
(4)内部审计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内部审计部,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制订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工作流程》等内审制度、规范。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审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流程》编制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一直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