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7号)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 人 民 币 280,000,000.00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7,222,328.67元(不含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777,671.3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6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606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签订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注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由于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于购买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并将该专户中的余额689,203.28元(系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结算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签订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28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7,222,328.67
募集资金净额 272,777,671.33
项 目 金 额
减:截至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72,777,671.33
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89,203.28
加:截至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689,203.28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1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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