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30 16:23:10 股吧网页版
海顺新材:关于海顺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4-132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顺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2、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3、转股价格:18.00元/股

4、转股期限: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2日

5、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30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8.00元/股的85%,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预计将可能触发“海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按照《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3号”文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33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3,3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3,3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63,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顺转债”,债券代码“123183”。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3月29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30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8.20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3年5
月16日起由18.20元/股调整为18.15元/股。

截止本公告日,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4年5月28日起由18.15元/股调整为18.00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