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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8 15:31:09 股吧网页版
昊志机电: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9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4-063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6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 年上半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结合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重新制定了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绩效方案,监事根据其任职的岗位领取薪酬(包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其中基本年薪为固定薪酬,原则上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提取的浮动薪酬,实际发放金额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上述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上述薪酬方案已含职工福利费、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上述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次监事会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子议案:

1、汤志彬先生 2024 年度薪酬

汤志彬先生 2024 年度基本薪酬为 31.04 万元。

关联监事汤志彬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李妍女士 2024 年度薪酬

李妍女士 2024 年度基本薪酬为 26.92 万元。

关联监事李妍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程振涛先生 2024 年度薪酬

程振涛先生 2024 年度基本薪酬为 47.14 万元。

关联监事程振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及相关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方案符合实际情况,本次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当前情况下能够充分考虑、平衡各方利益、风险的妥当方案,具备商业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该补充协议的达成和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合作,并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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