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公司监事会在 2023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和义务,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各项运作进行了有效监督。现将 2023 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放弃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4、2023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产业投资基金部分份额的议案》。
5、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 14项议案。
6、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过
《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 4 项议案。
8、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追加预计 2023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二、 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出具的审核意见
2023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
1、2023 年 2 月 17 日,监事会发表《关于拟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中 1 名激励对象姜雄平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 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2023 年 2 月 17 日,监事会发表《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及公司 42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
人业绩考核结果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 4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 356,625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3、2023 年 3 月 20 日,监事会发表《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放弃部
分股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南京格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4%股权并放弃剩余 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旨在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本次交易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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