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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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1-3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
XYZH/2024BJAA8B0170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实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 2023年末减值测试报告》(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恒实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恒实科技 2023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恒实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减值测试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恒实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减值测试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减值测试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恒实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减值测试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减值测试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在 2023 年末价值减值测试的结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 2023 年末减值测试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 2023 年末减值测试报告》(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
一、本报告编制依据
本报告主要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与陈志生等 38 名自然人、鸿讯飞龙、鸿信飞龙、网讯飞龙、网信飞龙、天泽吉富、善长资产、北京泓石、中金国联等 8 家机构及王卿泳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等。
二、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恒实科技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邮电”)99.854%的股权。
恒实科技向陈志生等 38 名自然人、鸿讯飞龙、鸿信飞龙、网讯飞龙、网信飞龙、天泽吉富、善长资产、北京泓石、中金国联等 8 家机构及王卿泳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辽宁邮电99.854%的股份。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拟定的交易价格178,826.53万元中,按照32.90元/股发行价格计算,恒实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47,898,778.00股。
恒实科技此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发行股数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陈志生 4,644,599.00
天泽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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