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人
在 2023 年度工作中积极履职,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年度应参加 9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会议,均亲自出席
会议。
本人在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
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所有议案均发表了意见,并投了赞成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在程序上合法合规,董事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均履行了合法、合规的审批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发表时间 会议 事项 发表意见
2023 年 2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 月 8 日 十七次会议 《关于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 同意
独立意见
2 2023 年 3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7 日 十八次会议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
2023 年 3 立意见
3 月 10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同意
十九次会议(会前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向特定对象发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论证
股票的相关议案和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涉 及 的 关 联 交 易发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表 了 事 前 认 可 意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见)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 2023 年 3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关于补选李小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同意
月 31 日 十次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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