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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31 19:11:13 股吧网页版
海波重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31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4-049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3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 6 号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楼会议室。

(三)股东大会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海波先生主持。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股东大会出席及投票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8,002,3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84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00,384,79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22,2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97,862,590 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7,992,9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八)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熊庆女士、徐从政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8,001,9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3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02%;反对 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8,001,9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38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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