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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23:40:43 股吧网页版
新迅达: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4]24000840020号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新迅达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迅达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与矿产品贸易相关的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

2023年度,公司因矿产品贸易向上海源沅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沅”)和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华熙”)分别预付款项3,780.00万元和6,103.80万元。2023年度,海南华熙已到货4,674.66万元,上海源沅尚未到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迅达公司对上海源沅和海南华熙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分别为3,780.00万元和1,429.14万元。

截至本报告日,基于我们所获得的信息及已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对上述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和可回收性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迅达子公司深圳市盛欣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欣新”)对中能鑫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鑫储”)的投资余额为5,000.00万元,根据2023年4月合作协议约定,盛欣新对中能鑫储持股比例为10%,对中能鑫储具有重大影响。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能鑫储的实收资本全部由盛欣新出资,其他股东全部未有实缴出资,且中能鑫储在收到投资款项后未按合同的约定专款专用。

截至本报告日,基于我们所获得的信息及已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对投资中能鑫储的商业合理性和可回收性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迅达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所述,

(1)2023年度,新迅达公司开展了锂矿委托加工贸易业务,由此与关联方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瑞福”)产生关联往来,累计支付款项8,366.32万元,累计收回款项5,610.7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2,945.28万元(含利息)计入其他应收款。截至本报告日,已归还上述本金及利息。

(2)2023年度,新迅达公司的关联方山东瑞福及其关联企业通过烟台金元矿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矿机”)累计占用新迅达公司子公司
河南光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光宇”)45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456.44万元(含利息)计入其他应收款。截至本报告日,已归还上述本金及利息。

(3)2023年度,新迅达公司的关联方山东瑞福之关联企业通过深圳前海中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中能”)累计占用公司1,300.00万元,报告期内已全部归还本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占用期间的利息16.54万元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计入其他应收款。截至本报告日,已归还上述利息。
(4)2023年度,新迅达公司的其他关系密切的关联方北京智慧鼎盛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鼎盛”)向公司累计拆借1,000.00万元,报告期内已全部归还本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占用期间的利息27.34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截至本报告日,已归还上述利息。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其他信息

新迅达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新迅达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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