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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3 17:06:52 股吧网页版
新光药业: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决
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为进一步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示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发布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嵊州市环城西路 25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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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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