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7
证券代码:300522 证券简称:世名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以通讯结合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
亚东先生主持。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薛婷瑜女士、胡亚东先
生以现场方式参与表决,刘贤钊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亚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监事胡亚东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方案。监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逐项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监事胡亚东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上市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监事胡亚东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江苏锋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锋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监事胡亚东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9.4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随之进行调整,发行对象认购股票的价格和数量也将随之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监事胡亚东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2,943,676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22%,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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